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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行房贷“搭售规定”被调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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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3-22 21:39:47        
文章来源:互联网
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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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记者张乐克通讯员徐永峰)要享受房贷7折,客户必须开通网上银行和信用卡。建行武汉钢城支行的这一“规定”,被市民投诉至本报“3·15热线”。在省工商局下令督办后,武汉市工商执法人员昨开始介入调查此事。 3月3日,本报邀请省工商局消保处王永能副处长做客“3·15维权直通车”热线时,消费者李先生电话投诉说,建行在实施房贷利率7折优惠时,强行搭售房贷户不想要的银行业务。 李先生称,本月初,他按国家房贷新政规定向银行申请房贷利率7折优惠时,被告知得先在建行申请开通网上银行、申请办理建行信用卡。“网上银行、信用卡办理时要另外收费,而且这些功能和卡我根本不需要。”李先生说。 省工商局当即下令督办,并将投诉转到武汉市12315指挥中心。昨日,接到督办件的洪山区和平工商所执法人员,赶到武昌友谊大道的建行武汉钢城支行。记者在该行大厅内看到相关公告:“拟对下调利率到基准利率0.7倍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借款人需同时是我行信用卡、理财卡、电子银行用户。” 记者拨打建行客服电话95533时,被告知信用金卡的年费是160元、普通卡年费是80元(申请首年免费),而开通网银需要购买“网银盾”或者“动态口令卡”。“网银盾”有两种产品,售价分别为42元、70元,“动态口令卡”每使用30次需交费2元至5元。 该银行房金部相关负责人解释,7折利率优惠并不是所有客户都能享受,银行有自主选择权,并称,要求享受优惠的借款人开办信用卡等都有省行文件规定。 工商执法人员随后调查发现,在省建行关于做好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(建鄂函200944号文)内,根本没有此项特殊要求。 工商部门表示,虽然银行有自主经营权,但是银行以打折优惠为由,强迫消费者购买不需要产品,有强制交易嫌疑。经调解,该行昨为李先生顺利地办理了房贷利率7折优惠。 此案是否个案?还有没有其他用户也曾被如此强行“搭售”过?工商部门表示,将继续对此案进行调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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